5月24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應急管理部獲悉,日前,該部發布成立后的第1號公告,將洛陽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等42家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納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管理。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洛陽交通運輸集團正是去年發生在陜西秦嶺隧道事故車輛的運營方。
2017年8月10日23點34分,一輛車牌號為豫C88858號的客車自成都駛往洛陽,途經京昆高速公路安康段秦嶺一號隧道南口(1164㎞+930m)時,撞向隧道口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傷。
應急管理部認定,該企業對陜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經調查,該企業存在以下行為:
1。托管的錦遠汽車站未嚴格落實車輛報班發車制度,在駕駛人未全部到場、相關證件材料不全的情況下,違規為豫C88858號大客車辦理了報班手續;違反規定,沒有對出站檢查人員進行培訓;違反規定,出站檢查人員未認真核對豫C88858號大客車駕駛人信息,出站登記表記錄存在代簽字問題。
2。下屬的洛陽交運集團客運總公司及其分公司違反規定,未組織監控人員開展崗位培訓,相關人員未經考核即上崗工作;動態監控平臺未按規定設立超速行駛限值,對動態監控系統發現的客運車輛多次超速、長時間疲勞駕駛等報警信息未及時按規定糾正并報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頂班車輛申請材料審核把關不嚴格,在豫C88858號大客車辦理頂班手續過程中未按規定與相關企業進行溝通;駕駛員日常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安全責任和意識不強。
3。未有效組織下屬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該公司2017年發生福建三明福銀高速“2·8”較大道路交通事故后,未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并切實落實整改措施。
鑒于該公司存在以上安全生產失信行為,應急管理部依照有關規定,應對該企業道路交通運輸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