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0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26期)。據通告,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食品添加劑等4類食品182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78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食品添加劑、污染物及其它指標。
食品添加劑問題
安徽百大合家福連鎖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港匯廣場店經銷的安徽省肥東銀豐副食品廠生產的一級生粉,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安徽省肥東銀豐副食品廠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經銷的安徽省肥東銀豐副食品廠生產的嫩肉粉,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安徽省肥東銀豐副食品廠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其它指標問題
潛山縣時代皖城商廈商貿有限公司經銷的安徽省金天柱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亞麻籽油,過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污染物問題
潛山市好又多生活超市經銷的安慶市聚盛食用油脂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菜籽油,溶劑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合肥、安慶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合肥、安慶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核查處置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
本次抽檢有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產生二氧化硫殘留。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淀粉類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0.03g/kg。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內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本次抽檢有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過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過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用油已經變質,或者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油脂酸敗;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氧化,原料儲存不當,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終產品油脂氧化。此外,植物油精煉不到位也可能造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過氧化值不合格。
本次抽檢有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溶劑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溶劑殘留量中的溶劑是指浸出工藝生產植物油所用的溶劑。食用植物油中溶劑殘留量的多少與油脂生產設備、工藝技術及溶劑本身性質相關。溶劑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使用浸提溶劑后,沒有在后續工藝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劑,或又將此類產品違規標稱為壓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