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區域: | 浙江 | 加入時間: | 2014.07.22 |
項目性質: | 進展階段: | 環境評估 | |
投資金額: | 資金來源: | ||
業主單位: | 設計/建設單位: | / |
2014年7月22日擬對建設項目環評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的公告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建設項目概況 |
公眾參與情況 |
相關環保措施承諾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溫州機場交通樞紐綜合體及公用配套工程 |
交通樞紐綜合體位于在建的溫州龍灣國際機場 T2航站樓西側, 與 T2航站樓直接連接,地下溫州市域鐵路 S1、 S2線橫穿而過。公用配套工程 建設范圍為現狀 T1航站樓(包含)和未來規劃的 T2航站樓(包含)西側站前 區用地,西至濱海大道。 |
溫州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
本地塊用地面155611平方米,擬建總建筑面積284968平方米。其中,地上總建筑面積1973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87614平方米;地上7層,地下2 層。項目將建設成為融合一站式交通換乘功能與現代商業服務功能于一體的新型城市綜合體,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商業及公共交通空間、酒店、辦公、長途汽車站、停車庫、室外停車場、交通樞紐與T2航站樓地上地下連廊以及軌道站廳、站臺等。 公用配套工程主要是溫州機場航站區的公用配套工程,規劃總用地面積約為 121.03公頃,包括航站區道路橋梁工程、河道工程、景觀綠化工程、電力工 程、給排水工程、燃氣工程、電信工程、能源中心、變電站、開閉所、水泵房、垃圾中轉站、公共廁所等配套設施。 |
本項目自委托環評后及環評過程中分別進行公告和公示,分別于 2014年 5月 28日和 2014年 6月 13日在溫州日報進行公示,公示期均為 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沒有接到來信來電反映。發放團體調查表 20份,個人調查表 50份,收回團體調查表 20份,個人調查表 50份,收回率 100%。沒有受調查團體和個人反對本項目建設。 |
建設單位承諾,將按照環評提出的相關要求實施項目建設,確保落實各項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措施。 |
本項目施工期主要環境影響為廢水、揚塵及機械設備噪聲,項目擬采取以下措施: 生活污水應建臨時廁所與生化處理設施,施工廢水則設臨時廢水沉淀池,使之澄清后外排。 對主要施工道路實施灑水,在大風天氣不進行揚塵污染嚴重的作業等。 夜間應禁止打樁機等強噪聲機械進行施工。 運營期主要污染為廢水、廢氣、噪聲級固廢,擬采取以下措施: 商業餐飲含油廢水經隔油 +生化預處理后與其它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納管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 地下車庫設誘導式機械通風系統,地下車庫排風口設置在各個區域地面,建議地下車庫排風(煙)沿豎井從設置在樓頂的排風(煙)口排入大氣。 商業餐飲及酒店油煙廢氣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經專用煙道樓頂排放。 燃氣鍋爐排放高度不低于 8m,高于周圍 200m半徑建筑物 3m以上。 道路兩側進行植樹綠化、邊坡植草。 進出地下停車庫要禁鳴喇叭,減輕噪聲污染,對車庫坡道路面進行合理設計,采用低噪聲建筑材料。 主要公用設施位于單獨成幢的能源站,冷水機組應設置減振器 (或減振墊 ),管道穿墻處設避振套,管道懸空著力處設防振吊鉤。冷卻塔位于能源站的樓頂,加強冷卻塔的維護,杜絕因機械設備原因產生的噪聲污染;在冷卻塔內側設置海綿層,減少水流和冷卻塔底層的撞擊產生的噪聲。 采用低噪聲路面,限速,加強路面維護,設置綠化帶,加強交通管理;同時根據規劃敏感點后退紅線距離預留隔聲窗的費用。 在區內設置垃圾收集點,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理。飲食娛樂服務項目產生的廢油及其它含油廢物(廢棄食用油 脂)應妥善收集,并交專業處置單位集中處理,不得擅自排放、傾倒。 |
2 |
溫州市白泉人防(一期)工程 |
溫州市甌海區西山西路北側西山山體內 |
溫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
項目一期建筑面積11471m 2(現有毛洞9750m 2),口部管理用房329m 2,建設用地面積203.9m 2。項目內的給排水、供電、消防、環保等配套設施同步建設。項目總投資1900萬元,建成后作為 倉儲使用(不涉及有毒有害危險品) ,戰時為兼顧人防工程。 |
本項目已于 7月 18日在綠色溫州網上刊登關于受理《溫州市白泉人防(一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公告》 |
建設單位承諾,將按照環評提出的相關要求實施項目建設,確保落實各項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措施。 |
施工期廢水污染防治方面:(1)建設沉淀池,廢水不得直接排放,經沉淀池處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地面的抑塵,淤泥外運處理。 (2)建筑材料的堆放必須設置在遠離水體的地方,并對堆場采取防沖刷措施,如采用袋裝耕植土圍護,在堆場四周設置截流溝等措施。 (3)施工人員產生的沖廁水,建議設置移動環保廁所,預處理達標后納管排放。 施工期廢氣污染方面:(1)施工階段的車輛、機械揚塵,建議采取灑水濕法抑塵,在大風干燥的天氣,應增加灑水作業的次數和灑水量。 (2)應安裝洗車輪設施并沖洗所有離開工地的車輛,不能將土、泥、碎片等類似物體帶到行駛的路上。 (3)為了減少施工揚塵,施工中還應注意減少表面裸土,開挖后及時回填、夯實,做到有計劃開挖。 (4)避免大風天氣進行水泥、黃沙等的裝卸作業,對水泥類物資不要露天堆放。 (5)采用商品混凝土代替現場攪拌混凝土。 施工期噪聲污染防治方面: (1)合理安排高噪聲機械的施工作業時間,夜間禁止施工。 (2)對噪聲相對較高的設備如攪拌機,建議在加工場外加蓋簡易棚。 (3)加強維護,保證車輛、施工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況。 (4)加強車輛的運輸管理,合理安排運輸路線。 施工期固廢污染防治方面:(1)土石方和建筑垃圾運至指定的處置場,并且采用封閉式運輸車輛運輸,防止散落。 (2)生活垃圾、包裝材料統一收集,由環衛部門運至垃圾填埋場處理。經上述處理,本項目的施工期固廢對周邊環境基本沒有影響。 營運期廢水污染防治方面:廢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經西片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B標準后排放。 營運期廢氣污染防治方面:加強進出車輛的管理,保證車輛暢通行駛。 營運期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方面:(1)設置固定的非露天垃圾收集點(非露天),并委托當地環衛部門及時清運。 (2)垃圾實現袋裝化,采用可降解垃圾袋。 (3)對各固體廢物應分類收集管理,應有專門的保潔人員進行袋裝垃圾的收集。 (4)選擇合適的垃圾臨時堆放點,防止垃圾的氣味污染及滲漏水污染。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上述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現將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0577-88926386; 傳真:0577-88926386
通訊地址:溫州市惠民路市審批中心環保窗口。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溫州市環保局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