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區域: | 四川 | 加入時間: | 2014.06.20 |
項目性質: | 進展階段: | 環境評估 | |
投資金額: | 資金來源: | ||
業主/建設單位: | / |
發布單位:攀枝花市沿江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國家環??偩?006年2月14日,環發[28號]文《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要求,向公眾公告下列信息:
《攀枝花市沿江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田堡煤礦)二礦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現已初步完成,擬于近期報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評審及審批。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攀枝花市沿江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田堡煤礦)二礦擴建工程
項目性質:改擴建
建設地點:攀枝花市仁和區太平鄉前進村
建設規模:年開采煤炭30萬噸
生產制度:礦井年工作日330天,采用“三八”作業制,,每天三班作業,三班采煤,自采自準,三班掘進。
項目投資:13644萬元
項目勞動定員:勞動人員674人
攀枝花市沿江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田堡煤礦)二礦擴建工程(以下簡稱田堡二礦擴建工程),原隸屬攀煤(集團)公司,位于攀枝花市254°方向、直距15 km,煤礦開采范圍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區太平鄉龍潭村及前進鄉新勝村境內。該礦屬私營企業,屬于資源整合方案中在建礦井。
2002年原攀煤(集團)公司沿江煤礦破產后,經批準組建攀枝花市沿江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田堡煤礦,生產能力90kt/a。根據四川省國土資源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攀枝花市煤炭資源整合方案的復函》(川國土資函〔2007〕35號),原攀枝花市沿江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田堡煤礦)二礦+1566主平硐作擴建后的西副平硐,擔負礦井部分材料、設備和部分進風任務,整合擴建工程主要項目包括在礦井北西側新掘+ 1600m主平硐,新建工業場地,采用平硐暗斜井開拓。經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以(川經信煤炭函〔2009〕455號文《關于攀枝花市沿江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田堡煤礦)二礦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對本項目立項,設計生產能力為300kt/a。2010年攀枝花市沿江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四川省煤炭研究設計院編制完成了《攀枝花市沿江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田堡煤礦)二礦擴建工程初步設計報告》。
攀枝花市沿江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田堡二礦)位于攀枝花市254°方向、直距15 km,屬攀枝花市仁和區太平鄉革新村及前進鄉新勝村管轄。礦區中心點地理坐標為東經101°40′44″,北緯26°29′10″。礦區范圍走向長約2.94 km,傾斜寬約4.13 km,面積9.2322 km2,主要開采32、36-1、36、38、39-1、39、40-1、40、41、42號共10層煤,開采深度標高+1825~+ 1400 m。
二、主要環境污染及防治措施
廢氣:運營期廢氣主要為揚塵。生產過程中,加強儲煤坪的灑水防塵工作,進入儲煤坪的運輸車輛進行清掃沖洗,減少儲煤坪揚塵量的產生。煤倉建設為封閉式,原煤裝卸點采用灑水抑塵措施。本項目為低瓦斯礦井,不需建設集中式地面瓦斯抽采設施。排矸場揚塵采用定時灑水抑塵措施。
廢水:井下水設絮凝、沉淀池處理后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洗滌用水水質要求,農灌用水水質要求參照《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中旱作作物水質要求,用于工業場地生產回用,剩余部分用于農田農灌。
噪聲:主要是風機等設備噪聲以及運輸車輛產生的交通噪聲,對高噪聲設備采取隔聲、降噪、減振等措施,并將高噪聲設備遠離居民點,并對場地進行綠化。有效減緩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固體廢棄物:項目生產期間固體廢物產生源主要有矸石、污廢水處理系統底泥、以及生活垃圾。下矸石使用礦車經矸石翻車機翻卸臨時矸石轉運場定點堆放,后期回用與礦井采空區回填;礦井廢水處理設施底泥主要為泥煤,可與原煤一并出售;生活污水處理系統底泥用作農肥施肥還田;生活垃圾由企業收集后送至太平鄉由場鎮環衛部門處理。
生態環境:礦區采礦可能引起地表沉陷、地下水疏干等。生產期間應對礦區范圍內地表進行調查,發現裂縫等,立即采取工程及植被措施。通過加強礦區綠化、強化水土保持措施、服務期滿后的及時復墾以及植被恢復,將礦區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所造成的不利影響降至最低,使之在區域自然體系可以承受的。
環境風險:結合本項目特征,本次評價將采礦誘發地質災害、排矸場潰壩、瓦斯泄漏、炸藥庫爆炸、污廢水處理系統事故排放作為風險源項。通過嚴格的風險防范措施,可將風險隱患降至最低。項目安全防護距離的確定應根據項目安全評價報告為準。
該項目針對各主要污染采取相應措施處理后,對外環境影響程度小。該項目建成后,對促進當地經濟發展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當地區域發展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項目采用先進工藝和設備,符合清潔生產要求;區域內無明顯環境影響制約因素;項目擬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技術經濟可行,排放污染物能夠達到國家和行業規定的標準,對評價區域環境質量的影響不明顯;項目環境風險影響可接受,風險防范措施切實可行。只要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工程設計提出的環保對策及措施,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確保項目產生的污染物達標排放,認真落實環境風險的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則本項目建設從環保角度是可行的。
四、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項目建設單位:攀枝花市沿江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工
電話:18982376127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區太平鄉龍潭村田堡社
五、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和聯系方式
評價主編單位:四川省有色冶金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十二號
電話:028-83177797
傳真:028-83177797
聯系人:伍工
環評協作單位:四川中環立新環保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區高升橋路2號瑞金廣場1棟10D
電話:028-86116579
傳真:028-86112823
聯系人:徐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是否支持本項目的建設;
2、本項目施工、營運中對公眾的主要影響;
3、公眾對本項目所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的意見和建議;
4、該項目是否可促進當地經濟發展;
5、公眾對本項目建設的其他意見和建議;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以通過電話、書信、電子郵件、填寫公眾參與調查表等多種方式向建設單位和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提出意見和建議。公眾意見征詢期限為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