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置設備資產及五臺車輛整體轉讓項目
2018-03-26 10:37:36
安裝信息網
轉讓底價: ¥ 11.245 萬元 掛牌時間:2018-03-22 至 2018-04-04
項目編號:GZ2018DG100097 保證金: 20000元
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單位性質: 國資 委托方:廣州機床廠有限公司
標的基本信息 |
項目編號 |
GZ2018DG100097 |
監測編號 |
GR2018GD2000049 |
標的名稱 |
閑置設備資產及五臺車輛整體轉讓項目 |
轉讓底價 |
11.245 萬元 |
掛牌日期 |
2018-03-22 |
掛牌截止日期 |
2018-04-04 |
資產概述 |
閑置設備資產及五臺車輛整體轉讓項目
|
其它資產基本信息 |
標的狀態 |
其他 |
數量 |
暫無 |
計量單位 |
暫無 |
規格型號 |
暫無 |
其他情況說明 |
詳見附件《五臺車輛及閑置設備資產基本情況說明》。 |
一、交易條件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8-03-22 |
掛牌公告期 |
10 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詳見《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附件。
下載《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 交易標的僅限于現場看樣時核定的閑置設備資產及五臺車輛。 2. 受讓方必須認可看樣時交易標的現狀質量、型號規格、附屬設施功能配套缺失狀況和存放現狀予以受讓,保證不就看樣時已告知成交標的的不全瑕疵和裝運時限及其他已告知的事項主張權利。 3. 不得以交易標的使用功能或配套設施缺失與瑕疵狀況要求調整交易標的成交價格、退款和要求轉讓方補償。轉讓方和廣州產權交易所不保證交易標的品質,不保證交易標的功能狀況,不承擔交易標的瑕疵擔保責任。競價人一旦參與競價,即視為認可交易標的之現狀,并對自己的競價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4. 受讓方在受領成交標的時,因裝運或其他因素致使轉讓方的場地、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非處置資產【包括但不限于除現場看樣時核定堆放或存放的成交標的以外廠區或車間的所有非標的物資產】損壞或損失的,保證負責使其恢復原狀或按損失程度在裝運安全履約保證金中補償給轉讓方。 5. 嚴禁拆毀或損壞車間內、外等建筑物墻體飾面、門窗、防盜網、不拆毀或損壞廠區范圍、車間內、外所有消防、供水、供電、照明設備;不盜取廠區、車間內所有路面、地面鋪蓋鐵板、沙井蓋、溝渠蓋等附屬設施,保證建筑物和構筑物及外立面門窗設施的完整和安全;不盜取、侵占和損壞廠區、車間內安裝和存放的所有非標的物(包括但不限于倉存品、原材料、配件、備品和電機等一切物資)。 6. 嚴禁砍伐廠區范圍內所有樹木、植物,嚴禁拆毀或損壞地面植被,受讓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廠區非成交標的設備安裝、存放的區域和車間。 7. 受讓方在辦理成交標的物的看護和受領裝運手續前,必須按照轉讓方的有關規定,提供所有需進入廠區現場的管理、拆卸、吊裝、運輸等施工人員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提交2份復印件)進行登記,轉讓方根據對應所報人員名單收取押金發放實名出入證件。成交標的受領裝運離廠完畢,出入證件交回轉讓方后取回押金,出入證件僅限本人出入使用。受讓方所有裝運標的物施工作業現場和人員,必須自覺接受和服從轉讓方的全程現場管理和監督,拆卸施工人員、成交標的物、拆卸工器具、運輸車輛的進、出和停放均應服從轉讓方的指令,嚴格遵守轉讓方的規章。 8. 如受領裝運或吊裝成交標的物作業需要相關行業資質的,由受讓方負責,并承擔所有費用和因裝運和吊裝施工作業期間而產生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方所屬的人員、設備、設施、建筑物、構筑物及參與施工作業人員等安全)責任。如因受讓方裝運成交標的過程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因受讓方委托第三方拆卸、吊裝和搬運,因該第三方造成對轉讓方或其他第三方的人員、設備、設施、建筑物和構筑物等的一切傷害或損失,亦由受讓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轉讓方和廣州產權交易所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9. 成交標的裝運和處置的一切費用及使用風險全部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在裝運成交標的過程中,如需對成交標的進行動火切割作業,必須充分做好防火和防爆等安全工作;受讓方不得違反《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國家法律法規。如因受讓方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造成人身及財產損失,一切與轉讓方無關,由受讓方承擔一切責任,轉讓方有權依法追究受讓方的法律和賠償責任。 10. 受讓方應當在成交標的受領裝運前為所有裝運標的物作業的施工人員辦理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拆卸施工安全進行投保,對裝運施工現場承擔所有安全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裝運標的物作業的施工人員和因施工造成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等),轉讓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在裝運成交標的前,受讓方要嚴格執行和落實安全裝運責任制度、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根據成交標的裝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拆卸和吊裝搬運方案及應急措施,設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負責人,對裝運作業期間的安全施工負責,并指定負責人與轉讓方委派的現場安全管理監督負責人對接,及早有效制定消除安全事故隱患措施。廣州產權交易所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11. 受讓方在受領裝運成交標的前,必須擴大察看標的物安裝、存放地范圍和周邊環境,認真丈量測算裝運吊裝施工及運離場地時沿途架空輸、變和配電線路對運輸車輛裝載噸位限制的影響,謹慎研判并按有關規定制定裝運方案及措施,確保裝運離場施工作業安全有序。 12. 受讓方承擔受領成交標的后的使用或處置的一切風險和后果,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轉讓方與廣州產權交易所不承擔受讓方自簽訂《成交標的現場移交看護確認書》之日起,包括但不限于成交標的保管、防損、防火、防水、防盜、滅失及與第三方簽署《委托裝運施工合同(協議)》及處置成交標的時因受市場價格的變動、與第三方的交割以及所簽訂其他與成交標的關聯的所有《銷售(購銷)合同》等導致的所有經濟損失、賠償和法律責任。 13. 受讓方如違反《成交標的受領裝運安全環保監督責任協議書》、《成交標的受領裝運履約保證金管理協議》和《成交標的受領裝運履約保證金現場管理扣罰細則》的,轉讓方有權按《成交標的受領裝運履約保證金現場管理扣罰細則》對應受讓方的違規行為,在受讓方的成交標的受領裝運履約保證金中進行扣罰,保證金不足部分由受讓方補足。交易雙方簽署《成交標的受領具結確認書》后,轉讓方根據《成交標的受領裝運履約保證金管理協議》規定和《 成交標的受領裝運履約保證金現場管理扣罰細則》實際扣罰情況向受讓方不計利息退回受領裝運履約保證金余款。 14. 受讓方在成交標的未受領裝運離廠前不能將標的物在廠區安裝存放現場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否則,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資產交易合同》,成交標的予以收回,受讓方已支付的交易標的成交價款和受領裝運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受讓方立即無條件退出廠區。在成交標的受領裝運過程中,由于受讓方的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受讓方自身原因產生的任何爭議、糾紛和賠償責任概由受讓方承擔,與轉讓方無關,受讓方應自行與相關政府部門、單位及當事人協調處理,轉讓方不承擔任何協調義務。 15. 成交標的轉讓涉及的有關稅、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由交易雙方各自依法承擔;轉讓方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向受讓方開具成交價款相應的增值稅發票。 16. 基于成交標的的安裝和存放場地在廠區、車間內,根據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受讓方在標的看護、受領裝運施工期間,轉讓方由于受條件限制,不能提供炊膳、居宿、辦公和休息等臨時場地。受讓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在廠區外解決受領成交標的裝運施工及相關人員的生活和住宿場所。受讓方除留守的成交標的看護人員外,在非受領裝運成交標的施工時間內,任何人員不得進入成交標的安裝、存放范圍的廠區。 17.五臺車輛如需在廣州市辦理交易標的的上牌手續的,受讓方需自行了解是否符合《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18.五臺車輛的過戶手續由受讓方負責,轉讓方依有關規定協助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支持性文件。受讓方應在付清全部價款后向車輛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過戶手續。轉讓方協助過戶義務僅指轉讓方為協助受讓方辦理交易標的至受讓方名下的手續而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資料及承擔有關費用的義務,轉讓方不承擔協助過戶至除受讓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的義務。
|
二、處置方案 |
組織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多次報價) |
報價方式 |
多次報價 |
三、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公告期內必須在廣州產權交易所網址( www.gemas.com.cn)點擊“注冊用戶”完成網上報名流程后,前來廣州產權交易所現場提交項目對應紙質文件,完成登記報名手續;
2、意向受讓方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合法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含個體工商戶);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商業信用和受讓交易標的支付能力;
4、受讓交易標的行為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允許 |
四、保證金交納規則 |
保證金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20,000元。 |
交易保證金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達帳時間為準) |
交易保證金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交納方式說明 |
交易保證金不接受第三方代付。 |
交易保證金 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廣州產權交易所,賬號:0319 0141 40000013,開戶行:民生銀行廣州羊城支行
|
保證內容 |
1. 意向方被確認為交易標的成交方后,該成交方應按公告、交易須知的約定與委托方和本所簽署《成交確認書》,并與委托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
2. 該成交方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應按照約定向本所支付成交價5%的交易服務費。
3. 該成交方在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后應按約定履行支付交易價款等義務。 |
處置方法 |
1. 若意向方未被確認為交易標的成交方的,在競價活動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本所按規定將其交易保證金不計利息地原路退回。
2. 意向方被確認為交易標的成交方后,如出現違反上述保證事項的任一情形的,視為違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回,由本所扣除其應付給本所的交易服務費后,余額作為違約金劃歸委托方所有。
3. 成交方按約定簽訂《成交確認書》、《資產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務費、交易價款等款項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按約定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
|
委托方名稱 |
廣州機床廠有限公司 |
主管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及代碼 |
廣州電氣裝備集團有限公司[999999999] |
批準文件名稱/決議名稱 |
電氣裝備集團關于廣州機床廠有限公司轉讓固定資產的批復 |
批準文號 |
穗電氣資【2017】243號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440101708214805A |
地址 |
廣州市番禺區大石鎮石北工業大道會江村 |
委托申請與承諾 |
廣州產權交易所:
本委托方提出申請,將合法持有的該項目進行公開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貴所按公告的內容在網站及相關媒體公開發布交易信息并由貴所組織實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實意愿表示,權屬清晰,本委托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處置權的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獲得必需的決定、批準和同意;
3、本委托方保證填寫的內容及提交貴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依法對上述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委托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因違反上述承諾,給交易相關方(包括但不限于貴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黃小姐、譚小姐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020-89160917;020-89160831 |
交易機構聯系地址 |
廣州產權交易所(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國有資產交易業務子平臺)--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82號 |
交易機構網址 |
http://gz.gemas.com.cn |
意向方遞交資料清單 |
意向受讓方在辦理受讓意向登記手續前,應當先通過廣州產權交易所官方網站線上報名登記(公告期截止日17時之前),意向受讓方須提交下列相關資料,并保證其真實、完整、有效(以下資料如無特殊說明的,均應當提交原件,不應提交原件的,應提交復印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由原件持有方簽字、蓋章,標注“此件與原件相符”字樣。要求提供復印件的,應提供原件核對后退回)。
(一)意向受讓方為自然人的,需提交: 1. 意向受讓方身份證復印件; 2. 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在委托代理情況下); 3. 聯合受讓的提供聯合受讓協議; 4. 廣州產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關資料。
(二)意向受讓方為法人/非法人組織/個體工商戶的,需提交: 1.法人/非法人組織/個體工商戶資格證明復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資格(身份)證明原件; 3.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在委托代理情況下); 4. 聯合受讓的提供聯合受讓協議; 5.廣州產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關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