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青浦區公路管理所委托發布,發布日期:2020-11-11,公告主要內容為:上海青浦區青浦區漕盈路南延伸及配套道路新建工程代建管理服務項目招標公告,所屬區域:上海-青浦區,所屬行業分類:道路,招標代理:上海市建設工程監理咨詢有限公司,采購業主:上海市青浦區公路管理所,公告類型:招標公告。
競爭性磋商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上海市建設工程監理咨詢有限公司受委托,對青浦區漕盈路南延伸及配套道路新建工程代建管理服務項目采購項目進行國內競爭性磋商采購,特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參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應商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
2、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辦法》已登記入庫的供應商。
3、其他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有工程設計、工程監理、工程咨詢資格之一或通過工程咨詢單位資信評價標準的單位; 3.2 本項目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3.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3.4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青浦區漕盈路南延伸及配套道路新建工程代建管理服務項目
2、招標編號:SHXM-00-20201110-0879(代理機構內部編號:)
3、預算編號:17-20-10121
4、項目主要內容、數量及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青浦區漕盈路南延伸及配套道路新建工程的代建,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工程前期、項目開工準備工作的管理、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及交付使用、組織、協調管理、合同管理、投資管理、進度管理、質量管理等相關工作。
5、交付地址:采購人指定地點
6、交付日期:工程前期準備開始至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全過程代建管理
7、采購項目適用原因: 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8、采購預算金額:2030200.00元(國庫資金:0.00元;自籌資金:2030200.00元)
9、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情況:
促進中小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展等相關政策。
10、最高限價:195.8299萬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前期準備開始至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
12、項目聯系人:謝虹麗
13、電話:021-59715288
14、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獲取1、合格的供應商可于 2020-11-10 18:00:00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11-13 18:00:00截止,登錄“上海政府采購網”(http://www.zfcg.sh.gov.cn)在網上招標系統中上傳如下材料:
1、營業執照; 2、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的無須提供);3、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無須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權書;5、被授權代表身份證;6、資質證書。
2、凡愿參加競爭性磋商的合格供應商可在2020-11-10 18:00:00至2020-11-17 18:00:00的時間內下載(獲?。└偁幮源枭涛募凑崭偁幮源枭涛募髤⒓哟枭袒顒?。
3、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其他說明:
以上均為復印件加蓋公章或彩色掃描件,我們將在上述時間段內進行審核,網上審核通過即為報名成功,審核通過的投標單位可在規定的時間內下載(獲?。└偁幮源枭涛募凑崭偁幮源枭涛募髤⒓哟枭袒顒?。本項目采用電子化采購方式,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向供應商免費提供電子采購文件,供應商如需紙質采購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購人、代理機構購買(200元/份,售后不退)。
注:響應供應商須保證所提交的響應文件、資料的內容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如遞交虛假的響應文件、資料或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供應商承擔。
四、磋商響應截止時間和磋商時間:
1、磋商響應截止時間:2020-11-24 13:30:00。遲到或不符合規定的響應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時間:2020-11-24 14:00:00
五、磋商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和磋商地點
1、磋商響應文件遞交地點:http://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點:上海市青浦區公園東路1289弄26號富紳中心(東樓)1718室。屆時請供應商代表持磋商時所使用的數字證書(CA證書)參加磋商。
3、磋商所需攜帶其他材料:
投標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紙質文件)并密封,須與上傳的電子投標文件內容一致,紙質文件僅作備查使用??梢詿o線上網并可登錄上海市政府采購信息管理平臺的筆記本電腦。如因投標人所攜帶設備等自身原因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投標人承擔。屆時請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進場簽到,同時準備一份與投標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書(或法人代表證明書)以及相應身份證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標人確認磋商資格。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變更我們會通過“上海政府采購網”、“”通知,請供應商關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八、其他事項
根據上海市財政局《關于上海市政府采購信息管理平臺招投標系統正式運行的通知》(滬財采[2014]27號)的規定,本項目招投標相關活動在上海市政府采購信息管理平臺(簡稱:電子采購平臺)(網址:www.zfcg.sh.gov.cn)電子招投標系統進行。投標人應根據《上海市電子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投標人在電子采購平臺的有關操作方法可以參照電子采購平臺中的“在線服務”等專欄的有關內容和操作要求辦理。
九、聯系方式
采購人: | 上海市青浦區公路管理所 | 采購代理機構: | 上海市建設工程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
地址: | 青浦區青松路128號 | 地址: | 青浦區公園東路1289弄26號富紳中心(東樓)1718室 |
郵編: | 201700 | 郵編: | 201700 |
聯系人: | 楊巧妹 | 聯系人: | 謝虹麗 |
電話: | 13917487800 | 電話: | 13916482387 |
傳真: | / | 傳真: | 566555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