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付款方式: (1)設計費:施工圖設計完成并通過泰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中心審圖后一次性支付給設計單位(或獨立投標人);(2)施工費:①合同簽訂后付施工合同價(施工合同價是指簽約合同價減去設計費,下同)的10%(含安全文明施工費),工程竣工初步驗收合格后付至施工合同價的60%,工程竣工最終驗收合格、結算核對并雙方確認簽字后結清余款。 ②農民工工資的支付:為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本工程人工費由建設單位按月撥付至施工單位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每月10日前施工方須將上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費報建設單位審核,建設單位在當月的月底前付清上個月的人工費,最終支付的人工費總額不得超過合同范圍內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費總額。工程總承包項目達到施工節點支付工程款時均扣除已支付的農民工工資。③每次付款均扣除相關違約金、賠償費用等,并且承包人須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④此工程所涉及款項皆不計取利息。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條件:
(1)具備 / 及以上資質;
(2)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
(1)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系已在投標人單位注冊并具備 / 資格;
3.1投標人資質條件:
(1)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含)以上施工資質,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時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專項甲級及建筑裝飾工程設計專項丙級] 及以上資質;
(2)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系已在投標人單位注冊并具備 機電工程 專業 一 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注:此項填寫施工項目負責人資格
3.3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應具備的要求:
(1)投標人中的施工企業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施工項目負責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國家注冊電氣工程師或者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且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或者具備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4)投標人擬派設計負責人應當具有 國家注冊電氣工程師或工程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5)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在其他企業擔任法定代表人。
(6)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3.4 業績要求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業績之一:
(A)工程總承包業績要求: / ;
(B)設計業績要求: / ;
(C)施工業績要求: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布之日止。
(2)投標人應當具有以下類似工程業績之一:
(A)工程總承包業績要求: 單項合同金額在970萬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須提供中標通知書、總承包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資料,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資料中載明的時間為準);
(B)設計業績要求: 單項合同設計費金額在20萬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項目(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設計合同,時間以中標通知書或合同載明的時間為準);
(C)施工業績要求: 單項合同金額在970萬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項目(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資料,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資料中載明的時間為準) ;
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布之日止。
3.5信譽要求: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為,有相關部門正式公文證明行政處罰已被取消或處罰期已滿的除外。
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此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3.7本次招標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1 年 9 月 18 日 18 時 0 分 至 2021 年 9 月 26 日 18 時 0 分;
4.2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獲??;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交易平臺”是指:泰州市建設工程網上招投標系統;
4.3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1 年 10 月 22 日 9 時 0 分
6. 評標辦法
6.1 是否評定分離:是 ;
6.2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 。
7.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布。
8.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泰州市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區東南園10號
電子郵箱:
聯 系 人:牟保如
電 話:0523-86363901
代理機構:江蘇建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區鳳凰東路68號建工大廈18樓1808室
電子郵箱:
聯 系 人:周女士
電 話:0523-86898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