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樂山市金口河區交通運輸局委托發布,發布日期:2017-04-05,公告主要內容為:四川樂山樂山市金口河區交通基本建設PPP項目招標公告,所屬區域:四川-樂山-金口河區,所屬行業分類:其他,招標代理:成都市萬銘企業管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采購業主:四川省樂山市金口河區交通運輸局,招標編號:5111132017000025,公告類型:招標預告。
采購項目名稱 | 四川省樂山市金口河區交通運輸局樂山市金口河區交通基本建設PPP項目 | ||
采購項目編號 | 5111132017000025 | ||
采購方式 | 公開招標 | ||
行政區劃 | 四川省樂山市金口河區 | ||
公告類型 | 資格預審公告 | ||
公告發布時間 | 2017-04-05 12:30 | ||
采 購 人 | 四川省樂山市金口河區交通運輸局 | ||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 成都市萬銘企業管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 ||
項目包個數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各包供應商資格條件 |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資格條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社會資本方為依法設立且有效存續的企業; (3)社會資本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社會資本(如為聯合體,則牽頭人)需滿足以下條件:注冊資金1億元人民幣及以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經審計的企業總資產不低于4億元,企業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有不低于3億元的金融機構授信或其他資金明確的資金來源渠道; (4)社會資本方財務狀況良好,2013~2015年連續三年均為盈利,且年度財務報告應當經具有法定資格的中介機構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 (5)社會資本方信譽良好。未被禁止進入政府采購市場和沒有處于投標禁入期內;提交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查詢內容: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查詢時間:資格預審公告發布之日前三年內); (6)本次資格預審接受聯合體提出資格預審申請,聯合體成員數量不超過4個。聯合體需具備以下資質: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 (7)施工企業注冊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須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業入川承攬業務驗證登記證》或《四川省省外企業入川承攬業務信息錄入證》。 | ||
提交資格申請及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 | 2017-04-27 09:30 | ||
提交資格申請及證明材料的地點 | 成都市萬銘企業管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詳細地址:成都市高新區益州大道中段599號航天-城上城13棟8樓812號) | ||
資格審查時間 | 2017-04-27 09:30 | ||
采購人地址和聯系方式 | 地 址:樂山市金口河區永和鎮新市街31號 聯系電話:0833-2711050 | ||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和聯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高新區益州大道中段599號航天-城上城13棟8樓812號 聯 系 人:馬女士 聯系電話:028-86257970 | ||
采購項目聯系人姓名和電話 | 聯 系 人:田老師 聯系電話:0833-2711050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