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空破壞器主要用于建筑給排水管路上,在管道產生真空時能夠及時吸入大氣防止因為真空導致的虹吸回流污染,按照結構和使用狀況的不同可以分為大氣型,壓力型和軟管型,其中大氣型真空破壞器又分為管頂式和水平直通型。
OR真空破壞器特點:
OR真空破壞器工作安全可靠性高,正壓狀態時密封性好不漏水,負壓狀態時蓋板靈活,補氣迅速補氣量大;
OR真空破壞器無需人員操作控制,完全自動工作,利用大氣壓座位動力源,無需外接其他動力源;
OR真空破壞器安裝簡單,無需調試,只需按說明書正確安裝即可正常使用;
OR真空破壞器基本不需要維護維修;
OR真空破壞器的技術參數:
最大工作壓力:16bar 最小密封壓力:0.2bar
工作溫度:0-110℃ 工作介質:水或水與乙二醇的混合液(乙二醇的濃度不超過50%)
接口尺寸:1/2″ 螺紋標準:ISO 228/1
真空破壞器相關標準
CJ/T 324-2010
CECS274-2010
真空破壞器的設置
1)從小區或建筑物內的生活飲用水管道上直接接出下列管道時,應在這些用水管道上設置真空破壞器。
a.當游泳池,水上游樂池,按摩池,水景池,循環冷卻水集水池等的充水或補水管道出口與溢流水位之間的空氣間隙小于出口管徑2.5倍時,在其充(補)水管道上;
b.不含有化學藥劑的綠地噴灌系統,當噴頭為地下式或自動升降式時,在其引水管起端;
c.消防(軟管)卷盤;
d.出口接軟管的沖洗水嘴與給水管道的連接處。
2)在供水立管頂端應設置真空破壞器和排氣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