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區域: | 山東 | 加入時間: | 2014.07.17 |
項目性質: | 進展階段: | 環境評估 | |
投資金額: | 資金來源: | ||
業主/建設單位: | / |
關于青島洪珠農業機械有限公司新型自動化薯類播、收機械噴漆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二次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新型自動化薯類播、收機械噴漆項目 建設單位:青島洪珠農業機械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擴建 項目概況:青島洪珠農業機械有限公司位于膠州市膠萊鎮工業聚集區。本項目在現有廠區內新建拋丸室和噴涂車間,拋丸室150m 2,涂裝車間280m 2,建成后可達到年處理4800臺/套新型自動化薯類播、收機械。項目總投資50萬元人民幣。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施工期 項目在現有廠區廠房內建設,無施工期環境影響。 2、營運期 (1)廢水 本項目不新增員工,不新增生活污水;無生產廢水產生。 (2)廢氣 項目營運期產生廢氣主要為拋丸粉塵、噴漆過程產生漆霧及有機廢氣、烘干過程產生有機廢氣。 (3)噪聲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為拋丸機、風機等設備噪聲,其噪聲源強在80~90Db(A)。 (4)固體廢物 項目固體廢物主要為廢丸料、廢過濾棉、廢活性炭、廢油漆桶。 三、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廢氣 (1)拋丸粉塵 本項目產生的拋丸廢氣經設備自帶的布袋除塵器凈化處理,處理效率達到98%以上,處理后的鋼丸回用,尾氣分別通過15m高的排氣筒排放,排放速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排放濃度符合《山東省固定源大氣顆粒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1996-2011)表2標準。 (2)噴漆、烘干廢氣 項目噴漆過程產生廢氣先經過濾棉去除漆霧,然后經活性炭吸附有機廢氣,最后經過光量子分解法處理有機廢氣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 烘干廢氣通過抽廢氣風機送入燃燒爐膛再次燃燒,使廢氣中的有機質在高溫下達到分解,轉化成二氧化碳和水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 噴漆、烘干有機廢氣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的二級標準。 2、噪聲 各設備擬采取防振、隔聲、消音等措施削減處理,并經自然衰減、綠化帶吸聲和圍墻隔聲后外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標準。 3、固廢 (1)一般固廢 廢丸料屬于資源性廢物,外賣給其他廠家可以進行循環再生利用。 (2)危險廢物 產生的廢過廢過濾棉、廢活性炭委托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廢油漆桶由供應商回收。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重點 該建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較好,只要切實落實設計和環評中提出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管理措施,可做到清潔生產,達標排放,外排污染物對環境影響不明顯,能使該地區的環境質量基本維持現狀,從環保角度分析,項目建設可行。 五、公眾咨詢途徑 本項目公示采用網上公示的形式,并通過膠州市官方網站進行。公眾可通過向公示指定地址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或發表對本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和看法。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項目主要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廠區周邊的企業職工、居民及其他相關民眾。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本項目的建設持何種態度,并請簡要說明原因; (2)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本項目的意見和建議; (3)您對本項目的建設還有什么具體意見。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自公布之日起10天內。 以上公示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由建設單位、環評單位負責。
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青島洪珠農業機械有限公司 聯系人:吳總 聯系方式:0532-88222518 通訊地址 :山東省青島膠州市膠萊鎮工業園 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機構名稱:江蘇盛立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青島市嶗山區香港東路9號 郵編:266071 聯系人:張工 聯系電話:0532-85906258 電子郵箱:zhangli858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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